增多。许多诚实的人看到周围的人一个一个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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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被怀疑和打击的对象,心中并不相信,但是他总习惯于这样想:或许别的 地方暗藏的敌人确实比较多。这种政治、组织和思想状况,为以后群众性的 大清洗和大恐怖奠定了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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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起诉书 1936年 8 月 11 日,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达了对“托洛茨基—季诺维也夫 反苏联合中心”进行开庭审判的命令。宣布这一命令意味着侦讯结束。但是, 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,让侦讯材料与被告见面,尽管侦讯从 1936 年 1 月 5 日开始到1936年8 月10 日止已进行了7个多月。中央通过对“托—季中心” 开庭审判的命令,恢复了公开审判的作法,并且重新允许辩护人出庭,被告 被判决之后三天之内可以上诉。这一决定部分地改变了 1934年 12月1 日基 洛夫被害的当天中央作出的决定。它的目的是使被告心存上诉和宽恕的希 望,从而有助于 “老实”交待,与侦查员和法庭合作,同时它有助于平息那 些对秘密审判不满的情绪,因为秘密审判的作法缺乏起码的法制原则;它还 有助于免除人们对公开审判的戒心。人们出于对列宁党的信任,往往从好的 方面去理解上述决定,而没有看到这一决定的虚伪性质。甚至在侦查员中也 有这种诚心诚意相信上述决定的人。捷尔—瓦加尼扬的侦查员鲍里斯·别尔 曼认为这一决定是一个非常正确的方针。根据这一方针,法庭不会作出死刑 判决。因此,他真诚地劝说捷尔—瓦加尼扬投降。 恢复公开审判的决定预先并没有经过党中央委员会的讨论,甚至没有经 过政治局的讨论。因此,这一决定除了对于极少数人以外,对全党包括普通 党员直到中央委员和一些政治局委员都是一个突然行动,一个被迫予以接受 的既成事实。起诉书的性质也是这样。既然法律机构,包括法院、内务部、 检察院和新成立的司法人民委员部的实际工作,都不是在中央执行委员会和 人民委员会的真正领导下进行的,而是在政治局中的极少数人操纵下进行 的,那么,起诉书便只能是贯彻这极少数人的意志,而不可能反映人民的意 志,贯彻法律的精神和规定。因此,起诉书只会是罗列内务部通过刑讯等手 段得到的假供,把这样的假供作为罪证,给被告加上一大堆耸人听闻的罪名。 由于内务部通过长期的秘密审讯已经取得相当数量的供词,由于总检察长维 辛斯基遵循法律服从政治的原则,这样的起诉书是不难出笼的。 起诉书是 1936年8 月15 日公布的。从内容上看,起诉书基本上全部照 抄中央 7 月29 日的秘密信。由最高法院军事法庭庭长B ·乌尔里赫提前拟就 的判决书也是以中央的秘密信为依据的。中央秘密信中关于托洛茨基分子与 季诺维也夫分子的联合、关于杀害基洛夫、关于组织恐怖集团及针对党和政 府领导人的恐怖行动,关于“托—季联合中心”成立于1932年并且一直活动 到 1936年等结论,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搬至起诉书和判决书之中。 起诉书是由维辛斯基起草的。起诉书的第一稿是在中央秘密信发出后立 即拟定的。1936年8 月7 日,当“托—季联合中心”的侦讯工作还未结束时, 维辛斯基就奉斯大林之命,将起诉书的第一稿呈送斯大林,其中提到被告共 12人。斯大林在审阅时,将季诺维也夫、穆拉奇科夫斯基和巴卡耶夫谈及自 己在党内的革命经历的内容勾掉了。此外,斯大林还作了多处修改。比如, 原稿中的 “ 1934年 12月1 日,按照托洛茨基直接的命令,在联合中心的 直接领导下,基洛夫同志被残酷地杀害”一句,被斯大林改为 “按照季诺维 也夫和托洛茨基直接的命令 ”。(12)在草稿的第16页上,斯大林把“卢 里耶”这一姓氏写了两次。 维辛斯基立即根据斯大林的修改拟出了起诉书的第二稿。此稿中已不是 12名被告,莫&midd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