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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魂 > 去趟民国:1912-1949年间的私人生活 > 第11章完结

第11章完结

陈强当年作为热血青年,先到延安,入鲁艺,后随文艺大军开往敌后。¢咸¢鱼¢墈¢书-蛧¨ ¨埂¨鑫^嶵,全`此期间日夜行军,翻山越岭,备尝艰辛,经常是几天也吃不上一顿正经饭。一日,部队到达太行山区一个叫张谷庄的村子休整,边区政府送来粮食。他们都跟饿狼似的,无论男女,没人搂得住。陈强一气吃了四大缸子面条。据他回忆,那顿饭平均每人吃两斤。后来随队的医生劝大家少吃,说这是患了胃扩张的毛病。

正品尼姑在庙近60年,她晚年回忆说:“入庙以后,必须吃斋。吃斋有两种,一是吃全斋,就是长年吃素,鱼肉类不能吃,葱蒜不能吃,就连鸡蛋也不能吃,只能吃豆腐、蔬菜一类的东西。再是吃花斋,即每年旧历六月、腊月和每月的初一、十五吃素,其他时间可以吃荤。一般是师父吃全斋,也要求自己的徒弟跟着吃全斋;师父吃花斋,徒弟也就吃花斋。”正品是山东人,在庙里学会了烹调,曾站厨房掌勺。

虞洽卿喜欢吃猪下水。虞公馆附近有一家名同华楼的宁波菜馆,店内的一道“糟钵头”,为其他宁波菜馆所不见,相传为虞洽卿亲授。`天\禧^小¢税¨网` ~醉\歆-彰~截?埂¢芯¨快·这道菜就是把猪肠、心、肝、肺之类切成薄片,用砂锅文火炖几个小时,直至猪杂酥烂,再加上糟卤后取食,据说其味无穷。有很长一段时间,虞洽卿每天中午来此吃饭,总是两碗米饭一个钵头,吃完便走。

拈花寺是京城名刹,民国时期,庙里的和尚等级分明,过着迥然不同的生活。方丈朝则牛奶,夕则银耳,虽是素食,却不失为美味佳肴,且价高于荤味。稍逊于方丈的是寺中的“中层干部”,即一些“职事”僧,他们每顿四菜一汤,每五天吃一次面条,平时中午与清众同饭菜,下午则一律吃白米饭。一般清众每日两干一稀,中午和晚上都吃粗粮,隔天吃一次白米饭,初一、十五吃馒头,副食是大锅菜和咸菜。

当年,京城的高等居士被各寺庙奉为上宾,他们一入庙,全寺上下都得跟着忙活,唯恐招待不周,也顾不得什么禁例了。+幻`想¢姬′ ,追~罪¨辛\漳!结-大居士郑文轩的妻子每到拈花寺都非去方丈室抽大烟不可。一次,厨房忘了做杏仁豆腐,郑太太大为不满,临走放话:“以后再也不到拈花寺来了。”就因为这句话,全寺僧众挨了方丈全朗和尚的半天臭训。

李叔同出家数年后,一次,他在浙江师范教过的学生李鸿梁去庙里拜访。弘一法师说:你来得很巧,今天寺里吃“罗汉菜”,你在这里吃中饭。开饭时,李见桌子上摆着六碗菜,弘一法师换上破衣,指着桌上两碗同样的菜对李说:“这就是罗汉菜。”又说明了另外四色不同样的菜,是他特地告诉厨房临时添的,可知僧众平时午饭只有一种菜。所谓罗汉菜,是蚕豆、豇豆、茄子等等用白水煮熟再加上一点盐的一种什锦菜,各种菜都能充分保持原味。弘一法师大概偏好这一口,那天就着罗汉菜吃了三碗饭。

印光法师是弘一法师的前辈,他自甘清苦的饮食风格,与弘一类似。印光是陕西人,喜吃馒头,每顿饭仅粗菜一碗,末了必用馒头将菜碗擦干净吃掉,或用开水冲菜底当汤喝。他一生云游四方,住上海太平寺时,一位姓关的居士请他去吃斋,他谢绝再三而不得,便要求只需高装馒头一盒,豆腐渣一碗,关居士照办,他才答应。更有甚者,他云游至苏州报国寺时,有一次因菜里所用酱油稍好,把寺里的明道法师训了一顿。

修女刘淑静说,修女院的伙食以稀饭、花卷为主,有时吃窝头,咸菜多半是腌萝卜,仅午饭有炒菜。院长则可以吃到白馍乃至白糖、水果。此外,修女院对教会规定的“斋期”必须严格遵守。如每星期五为天主教“瞻礼六”,这天忌食家畜肉或其他热血动物肉,但鱼虾类冷血动物肉例外。对于一般修女来说,此规矩形同虚设,因为她们一年到头极少能吃到肉。

民国初年,蒙古吐鲁谷特亲王从新疆到北京面见大总统袁世凯。途经甘州时,去拜访正住在那里的载漪。次日,载漪宴请亲王父女。吐鲁谷特亲王的女儿当时大约十四五岁,举止安详端庄,甚招载漪喜欢。载漪问她爱吃什么,自己有好厨子给她做,一连数问。亲王的女儿答:喜欢吃羊肉下挂面。

徐亚伦常年在天津行医,一度是袁世凯家的常任医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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