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以保证造船、航海人才的持续供应。“若每岁造船两号,则已成之绪不致中乖”,“欲日起而有功,当选学生之天资颖异,学有根底者,分赴英、法两国,深究其造船、驶船之方,及推陈出新、练兵制胜之理”。尽管奏折中是要求清政府从两种方案中选择其一定夺,但就列出的“尽弃前功”、“日起有功”之间选择,只要持正常思维的人,理所当然的就会选择后者。沈葆桢在“尽弃前功”方案的铺垫下,提出“日起有功”的计划,说明这就是他对将来船政后续发展的主要思路。(1)
另外一道奏折涉及船政建厂计划到期时的外国雇员事宜。
船政创建时,外籍雇员的雇佣合同实际是和建厂计划捆绑在一起的,所以建厂计划完成之日,也就是这些洋员合同到期之时。沈葆桢等认为,船政的外国雇员到期后应该不再续约,鉴于洋员们在合同期间表现出色,尽心尽力完成了东家安排的任务,应当按照当初定下的赏格予以奖励。普通洋员之外,项目总承包人、洋员正监督日意格“始终是事,经营调度极费苦心,力任其难,厥功最伟”,应当予以破格重奖。船政建厂初期与日意格发生矛盾,但是与左宗棠私交甚好,后来改投入西北左宗棠军中的原洋员副监督德克碑,也被列入推荐褒奖名单,原因是“经始之时度地计功,购料雇匠,驰驱襄事,亦未便没其微劳”(2)。
船政建厂五年计划完成时,清政府向有功人员颁发功牌作为奖励。功牌分为金牌与银牌,材质分别为银质与铁质,性质类似现代的勋章。照片中是中国船政文化博物馆收藏的实物。
两份奏折经同治皇帝御览后,均批发由总理衙门负责讨论,拿出参考意见。1874年1月6日,总理衙门大臣恭亲王奕沂领衔奏报商议的结果。关于洋员的赏赐方案,除驳回了封日意格为男爵的请求外,总理衙门对于其余各项要求的答复非常爽快,均建议予以准奏。同治皇帝立刻谕旨批准。按照建厂合同的约定,一共发给十五万两银巨款,用作洋员的奖金和回国路费。日意格、德克碑还各得到一枚一般只授予外国元首的一等双龙宝星勋章,此外日意格格外获得了加一品衔,赏穿黄马褂等无上荣耀。(3)同时,清政府向所有船政建设的有功人员颁发勋章(功牌)以作奖励,勋章正面为双龙簇拥下的“大清御赐金牌”文字,背面则是激情四溢的“福州船政成功”六字。(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