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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魂 > 近代国造舰船志 > 第16章完结

第16章完结

八品军功张在明,年二十七岁,浙江宁波府慈溪县人。/芯!丸.本-鰰/栈? *最¢新~彰·結!埂?鑫^快\

八品军功孙兰勋,年三十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管水汽表,周纪大,年三十七岁,浙江宁波府镇海县人。

顾述才,年三十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李列耀,年三十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头等升火,陈元贵,年三十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范长发,年三十岁,浙江宁波府镇海县人。

陈初荣,年三十岁,浙江宁波府慈溪县人。

胡顺林,年三十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韩文成,年二十六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唐顺周,年三十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李金钊,年二十六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张镇海,年三十岁,浙江宁波府慈溪县人。

姚顺初,年二十四岁,浙江宁波府慈溪县人。

吴月舲,年三十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应云法,年二十九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姚蔼福,年二十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.齐,盛_小*税`旺\ ,哽~欣′罪¢筷¨

二等升火,八品军功陈定邦,年二十二岁,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人。

陈秀璜,年二十一岁,浙江宁波府镇海县人。

胡芳金,年二十四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贝名梅,年三十一岁,浙江宁波府镇海县人。

胡孝萱,年二十五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陆伦贵,年二十二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医生,李凤翔,年三十二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木匠,陈启江,年三十六岁,浙江宁波府鄞县人。

照录月给薪粮清册

管驾第一号轮船副将衔补用游击题补澎湖右营都司贝锦泉为造送事,遵将船上驾驶人等薪工银数造具清册,送呈察核。

须至册者,计开:

管驾官一员,月支薪水银二百两。

大副一名,月支辛工银五十两。

二副一名,月支辛工银四十两。

三副一名,月支辛工银三十两。

管队一名,月支辛工银四十两。

舵工八名,月各支辛工银十五两。\微¢趣`小*说.王· ~已?发′布-蕞`欣′章+截-

水手头目一名,月支辛工银二十五两。

副头目一名,月支辛工银二十两。

头等水手二十九名,月各支辛工银十二两五钱。

二等水手十名,月各支辛工银一十两。

号手一名,月支辛工银一十两。

副号手一名,月支辛工银九两。

鼓手一名,月支辛工银九两。

管炮一名,月支辛工银二十五两。

副管炮一名,月支辛工银一十三两。

炮勇十名,月各支辛工银八两。

正管轮一名,月支辛工银一百两。

副管轮一名,月支辛工银五十两。

三管轮一名,月支辛工银四十两。

管油三名,月各支辛工银二十两。

管水汽表三名,月各支辛工银一十六两。

头等升火十二名,月各支辛工银一十四两。

二等升火六名,月各支辛工银一十一两。

医生一名,月支辛工银一十两。

木匠一名,月支辛工银一十五两。

以上共计九十八员、名,共月支银一千六百九十两五钱。

录自(台湾)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:《海防档·乙》福州船厂上,1957年版,第185-192页。

【注释】

(1)《船政奏议汇编点校辑》,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,2006年版,第30页。《船政研究集粹》,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,2006年编印,第107页。

(2)《船政奏议汇编点校辑》,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,2006年版,第30页。

(3)《船政奏议汇编点校辑》,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,2006年版,第30页。

(4)《船政奏议汇编点校辑》,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,2006年版,第30页。

(5)《船政奏议汇编点校辑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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